社保醫保清算辦理:
辦理條件:
1. 離職員工(系統已減員) 2.之前存在繳費記錄
材料辦理:
1..提供相應材料去對應繳費區柜臺現場辦理
辦理流程:
1. 社保:需要員工將如下材料交至我處,我處送至對應繳費區柜臺辦理:
1)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檔案(2000年之前參加工作的提供)
3)繼承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關系證明( 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開具)
5)繼承人委托單位代領委托書(內容大概包括 ①合法繼承人,申請領取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②委托我司代辦)
6)在職死亡對公賬號信息
7)在職死亡養老個人賬戶繼承預錄表
2.醫保: 濟南市職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金結清申請表、繼承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關系證明(醫保結算只能遺屬辦理,單位無法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