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國家醫保局、財政部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基本醫療保險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22〕22號),統一規范參保人外地就醫備案、基金支付、協同業務等細則,讓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更便捷,享受的醫保待遇更有保障!
《通知》要求,各地醫保部門要及時調整與本通知不相符的政策措施,確保2022年12月底前同國家政策相銜接;同步按要求調整信息系統,保障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平穩過渡。《基本醫療保險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經辦規程》將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哪些人可以申請異地就醫備案?
跨省異地長期居住人員
■ 異地安置退休人員
■ 異地長期居住人員
■ 常駐異地工作人員
等長期在參保省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員
跨省臨時外出就醫人員
■ 異地轉診就醫人員
■ 因工作、旅游等原因異地急診搶救人員
■ 其他跨省臨時外出就醫人員
參保人員如何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
備案
參保人員跨省異地就醫前,可通過下方等線上線下途徑辦理異地就醫備案手續
選定點
住院費用直接結算(參保人員完成異地就醫備案后,在備案地開通的所有跨省聯網定點醫療機構均可享受住院費用跨省直接結算服務)。
門診就醫時,需先了解參保地異地就醫管理規定(如果參保地要求參保人員選擇一定數量或在指定級別的跨省聯網定點醫藥機構就醫購藥的,按照參保地規定執行)。
持碼卡就醫
參保人員在入院登記、出院結算和門診結算時均需出示醫保電子憑證或社會保障卡等有效憑證。跨省聯網定點醫藥機構對符合就醫地規定門(急)診、住院患者,提供合理、規范的診治及醫療費用的直接結算服務
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基金支付政策是什么?
就醫地目錄&參保地政策
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的住院、普通門診和門診慢特病醫療費用,原則上執行就醫地規定的支付范圍及有關規定(基本醫療保險藥品、醫療服務項目和醫用耗材等支付范圍),執行參保地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起付標準、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額、門診慢特病病種范圍等有關政策